工商管理一级学科
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简介:
工商管理学科创建于1937年,1979年恢复重建。其中,技术经济学科于1991年设立硕士学位点,1993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1995年成为四川省重点学科,2002年设立为国家重点学科;工商管理一级学科的全面建设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设立技术经济学科建设的同时,先后设立了会计学、企业管理硕士点,并于2003年设立了工商管理一级学科博士点。历经近三十年的学科建设,逐步形成了博士生导师为核心、广大研究生导师为主体的教学与科研队伍,其中包括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人事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巴渝学者特聘教授等各类人才。同时,还聘请了学术界多名著名专家担任兼职研究生导师。在公司会计与财务管理、公司战略管理、组织行为与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与生产运营管理、营销管理与电子商务、创业管理与风险投资、企业理论与公司治理、技术管理与技术创新、能源技术经济管理、旅游经济与管理等前沿领域有着卓著的研究成果,承担和完成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863”科技计划项目等研究课题数十项,并十多次获得教育部人文社科成果奖励、重庆市或其它部委省市科研奖励。本学科迄今为止已培养大量优秀博士、硕士研究生生,其中不少人已在各级政府机构、国内著名高校、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担任重要职务,或出国深造、成为国外著名专家,在国内外发挥着积极作用,深受社会与用人单位的好评。
主要研究方向包括:企业管理、会计学、技术经济及管理、旅游管理。
工商管理学科博士项目
培养目标
为适应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源强国的需要,贯彻学校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高水平大学”的办学目标,本学科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且具有较高管理素质、良好知识结构、较强创新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基本要求
(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有献身科学的事业心,具有合作精神和创新意识,能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掌握扎实的工商管理理论和知识体系、研究方法和工具,能够敏锐地发现工商管理研究前沿和实践中的新问题,并具有独立研究能力和理论创新能力、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能力;具备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能够胜任高等院校、专业研究机构相关领域的前沿研究和教学工作,或从事相关领域的组织管理、高端咨询和社会服务工作。
学制、课程设置及毕业学分
博士生(硕博连读生取得博士学籍起)学制3年,直博生学制5年。博士生课程以理论研讨课为主,强调在课程学习中就开始培养学生的独立研究能力,包括文献查阅、文献分析、确定研究兴趣、研究设计等能力。课程又分为公共必修、学科必修、专业必修、专业选修和必修环节等。直博生、硕博连读生获得学位要求学分不少于30,入学前已获得本学科硕士学位的博士生获得学位要求学分不少于25。
培养指导方式及学习年限
博士生培养主要实施导师负责制。博士生入学后,在导师指导下参加学院各项活动(包括政治学习、学术活动、教学实践等)。导师应结合博士生自身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培养计划。入学前已获得本学科硕士学位的博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4年,最长不超过5年。在职攻读学位博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4~5年,最长不超过6年。直博生的学习年限为4~5年,硕博连读生的学习年限为3~5年。博士生的学习时间,主要用来进行科学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要求
博士学位论文是博士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集中反映,应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生独立完成,并严格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博士学位论文应符合国家《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所提出的相应学科学位论文基本要求,符合重庆大学学位授予相关文件规定;应是系统完整的学术论文,应在学术上做出创造性的研究成果,应能反映出博士生已经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了独立从事研究的能力。
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最迟于正式申请答辩前三个月,进行论文工作总结报告。预答辩由研究生教学办公室组织邀请五位相关领域教师对论文的主要成果和创新性等进行评议,广泛听取意见。博士生必须在预答辩通过后,在研究生院规定的送审时间内,向研究生院提交两本论文进行隐名评审。论文要求不包含导师及博士生姓名,不包含致谢和个人简历。若博士生未通过预答辩,则需要根据预答辩评议老师提出的具体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并重新参加下一次预答辩。
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
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阅与答辩等要求参照《重庆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重庆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重庆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送评管理办法》、《重庆大学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审批及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执行。
毕业及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培养环节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则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经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授予管理学博士学位,并发给管理学博士学位证书。
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
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简介: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于1984年获准建筑经济与管理硕士学位授权点,1997年对应调整为管理科学与工程硕士学位授权点,2003年获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007年获准设立博士后流动站。1999年获准重庆市一级学科重点学科。已逐步形成了博士生导师为核心、广大研究生导师为主体的教学与科研队伍,其中包括国家人事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等各类人才。同时,还聘请了学术界多名著名专家担任兼职研究生导师。在战略管理、管理科学理论与方法、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创新与知识管理等前沿领域有着卓著的研究成果,承担和完成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863”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等研究课题数十项,并十多次获得教育部人文社科成果奖励、重庆市或其它部委省市科研奖励。本学科迄今为止已培养大量优秀博士、硕士研究生生,其中不少人已在各级政府机构、国内著名高校、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担任重要职务,或出国深造、成为国外著名专家,在国内外发挥着积极作用,深受社会与用人单位的好评。
本学科的主要研究方向有:战略管理、金融工程、物流与供应链管理、现代制造与服务管理、管理优化与决策方法、信息管理与管理信息系统、采购管理与拍卖理论、管理科学理论与方法、创新与知识管理。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博士项目
培养目标
为适应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源强国的需要,贯彻学校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高水平大学”的办学目标,本学科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且具有较高管理素质、良好知识结构、较强创新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基本要求
(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有献身科学的事业心,具有合作精神和创新意识,能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掌握扎实的管理科学与工程理论和知识体系、研究方法和工具,能够敏锐地发现管理科学与工程研究前沿和实践中的新问题,并具有独立研究能力和理论创新能力、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能力;具备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能够胜任高等院校、专业研究机构相关领域的前沿研究和教学工作,或从事相关领域的组织管理、高端咨询和社会服务工作。
学制、课程设置及毕业学分
博士生(硕博连读生取得博士学籍起)学制3年,直博生学制5年。博士生课程以理论研讨课为主,强调在课程学习中就开始培养学生的独立研究能力,包括文献查阅、文献分析、确定研究兴趣、研究设计等能力。课程又分为公共必修、学科必修、专业必修、专业选修和必修环节等。直博生、硕博连读生获得学位要求学分不少于30,入学前已获得本学科硕士学位的博士生获得学位要求学分不少于25。
培养指导方式及学习年限
博士生培养主要实施导师负责制。博士生入学后,在导师指导下参加学院各项活动(包括政治学习、学术活动、教学实践等)。导师应结合博士生自身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培养计划。入学前已获得本学科硕士学位的博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4年,最长不超过5年。在职攻读学位博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4~5年,最长不超过6年。直博生的学习年限为4~5年,硕博连读生的学习年限为3~5年。博士生的学习时间,主要用来进行科学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要求
博士学位论文是博士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集中反映,应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生独立完成,并严格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博士学位论文应符合国家《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所提出的相应学科学位论文基本要求,符合重庆大学学位授予相关文件规定;应是系统完整的学术论文,应在学术上做出创造性的研究成果,应能反映出博士生已经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了独立从事研究的能力。
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最迟于正式申请答辩前三个月,进行论文工作总结报告。预答辩由研究生教学办公室组织邀请五位相关领域教师对论文的主要成果和创新性等进行评议,广泛听取意见。博士生必须在预答辩通过后,在研究生院规定的送审时间内,向研究生院提交两本论文进行隐名评审。论文要求不包含导师及博士生姓名,不包含致谢和个人简历。若博士生未通过预答辩,则需要根据预答辩评议老师提出的具体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并重新参加下一次预答辩。
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
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阅与答辩等要求参照《重庆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重庆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重庆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送评管理办法》、《重庆大学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审批及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执行。
毕业及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培养环节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则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经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授予管理学博士学位,并发给管理学博士学位证书。
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
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简介:
我校从1991年设立“技术经济”硕士点(可授经济学学位)以来,就开始了应用经济学学科的科研与研究生培养;1993年开始在技术经济(1998年调整为“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博士点中设立数量经济、金融证券和产业经济等研究方向。1996年后逐步独立设置了产业经济学、数量经济学、金融学、区域经济学、国际贸易学等硕士点;2005年设立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硕士点;2006年设立重庆市首个经济学博士点(数量经济学);2011年设立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并在2011年的验收中被评为“优秀”。
应用经济学是重庆市重点学科和重庆大学的重点建设学科之一,拥有重庆市唯一的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点。依托的工作的平台是重庆大学“国家985工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是中国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研究院,下设有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理论与创新、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中投融资体系与投融资结构优化、欠发达地区可持续发展与循环经济、农村金融与人力资源等研究中心。在农村经济、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等研究领域不断开拓和创新,成果产生了显著的社会影响。近年来,本学科在平台拓展、研究条件、团队建设和成果创新等方面形成了鲜明的特色与优势,已成为重庆及中西部应用经济学领域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政策咨询实力最为雄厚的学科基地。
目前,本学科已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学术带头人队伍和师资队伍。现有的45名科研队伍中,教育部新世纪人才资助计划3人、教授15人(含博导10人)、副教授18人,师资队伍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32人,50岁以下的主要学术带头人都拥有博士学位,且基本上都具有国外或境外访问研究及交流的经历。
本学科的主要研究方向有:农村经济与区域发展、金融学、产业经济学、数量经济学、域经济学。
应用经济学学科博士项目
培养目标
为适应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源强国的需要,贯彻学校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高水平大学”的办学目标,本学科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且具有较高管理素质、良好知识结构、较强创新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基本要求
(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有献身科学的事业心,具有合作精神和创新意识,能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掌握扎实的现代经济理论与知识体系、研究方法和工具,能够敏锐地发现国内外经济发展实践与研究中的新问题,并具有独立研究能力和理论创新能力、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能力;具备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能够胜任高等院校、专业研究机构相关领域的前沿研究和教学工作,或从事相关领域的组织管理、高端咨询和社会服务工作。
学制、课程设置及毕业学分
博士生(硕博连读生取得博士学籍起)学制3年,直博生学制5年。博士生课程以理论研讨课为主,强调在课程学习中就开始培养学生的独立研究能力,包括文献查阅、文献分析、确定研究兴趣、研究设计等能力。课程又分为公共必修、学科必修、专业必修、专业选修和必修环节等。直博生、硕博连读生获得学位要求学分不少于30,入学前已获得本学科硕士学位的博士生获得学位要求学分不少于25。
培养指导方式及学习年限
博士生培养主要实施导师负责制。博士生入学后,在导师指导下参加学院各项活动(包括政治学习、学术活动、教学实践等)。导师应结合博士生自身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培养计划。入学前已获得本学科硕士学位的博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4年,最长不超过5年。在职攻读学位博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4~5年,最长不超过6年。直博生的学习年限为4~5年,硕博连读生的学习年限为3~5年。博士生的学习时间,主要用来进行科学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要求
博士学位论文是博士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集中反映,应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生独立完成,并严格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博士学位论文应符合国家《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所提出的相应学科学位论文基本要求,符合重庆大学学位授予相关文件规定;应是系统完整的学术论文,应在学术上做出创造性的研究成果,应能反映出博士生已经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了独立从事研究的能力。
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最迟于正式申请答辩前三个月,进行论文工作总结报告。预答辩由研究生教学办公室组织邀请五位相关领域教师对论文的主要成果和创新性等进行评议,广泛听取意见。博士生必须在预答辩通过后,在研究生院规定的送审时间内,向研究生院提交两本论文进行隐名评审。论文要求不包含导师及博士生姓名,不包含致谢和个人简历。若博士生未通过预答辩,则需要根据预答辩评议老师提出的具体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并重新参加下一次预答辩。
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
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阅与答辩等要求参照《重庆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重庆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重庆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送评管理办法》、《重庆大学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审批及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执行。
毕业及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培养环节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则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经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授予经济学博士学位,并发给经济学博士学位证书。